Permanent =/= Forever - 「永久」居住簽證的真諦

最近移民簽證獲批的文章出街後,筆者在 Blog 內外都收到了不少祝福,在此再一次表達對各位的衷心感謝。無論大家的理念是否相同、價值觀是否一致,作為同在香港生活二、三十載,或天天在說廣東話的有緣人,能互相支持、和而不同,在今天撕裂不堪的社會已是難能可貴!

在筆者收到祝福的同時,也有讀者問及有關移民的事宜,當中不少可以分享一下,希望幫到後來者。

先旨聲明,筆者一直以來只研究了自己有興趣的簽證,其中較為熟悉的只有技術移民的 PR Visa (i.e. Visa 189/190),其他的都是一知半解,搭兩句咀還可以,詳情真係要自己做功課研究清楚,千萬千萬千萬不要靠哂移民顧問/Agent (我認識的移民顧問對個別簽證也是一知半解),否則注定蝕底!

今天想講一講 PR Visa。

PR Visa 即 Permanent Resident Visa,是出入澳洲最自由的簽證之一,其地位僅次於澳洲公民 (Australian Citizen),除了少部分福利/權利有初始等候期、沒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同時也有投票的義務)、沒有申請公職和參軍權利等等外,其國內地位與澳洲公民幾乎一樣。問題來了,如果 PR Visa 已經是永久,那麽又何必多花氣力去獲取澳洲籍/澳洲護照?

原來 PR Visa 並非永久(下文再詳述)!甚麼,永久居住簽證並非永久?

關鍵在於 Permanent 這一個字(以及筆者英文太屎)

Permanent,一般會被譯作「永久」,即是 For ever 的意思。但翻查劍橋字典,Permanent 除了解作 For ever 外,亦可解作 lasting for a long time;牛津字典亦解作 intended to exist or function for a long, indefinite period without regard to unforeseeable conditions: a permanent employee 或者 long-lasting。

換句話說,PR Visa 其實是一個 Conditionally For ever Resident Visa,如果要翻譯成中文,「長期居住簽證」比「永久居住簽證」更切合簽證本義。

廢話說完,究竟澳洲的 PR 和 PR Visa 有甚麼 condition?

首先(好長氣,但一定要講),PR 和 PR Visa 是兩回事。PR 是一個居留身份,而 PR Visa 是 Travelling 的憑證,即是在出入境時有用(嚴格上來說在入境澳洲才有用)。持有 PR Visa 入境澳洲的人,一旦入境後便獲得 PR 身份,這個身份理論上的確是永久的。如果一名 PR 從不離境,他就沒有申請入籍和後續簽證的需要。

PR Visa 只有五年有效期,換句話說,一名 PR 在 PR Visa 失效後,如果沒有申請入籍或申請後續簽證,他在出境後不能再以 PR Visa 入境(因為已失效),而在出境的一刻他也暫時失去了 PR 身份

在 PR Visa 失效後,PR 要持續居住及出入澳洲,主要有兩個方法:

(1) 申請入籍

不論任何時間,PR 在過去四年間在澳洲逗留最少三年(其中第一天必需在澳洲與及最後一年不得離境超過90天)後,再加一堆例牌條件 (e.g. Good character, passing citizenship test, passing English test, etc.),便合符申請入籍的資格。

不過由請入籍到批出直至入籍典禮,等候時間長達兩年,期間即使短暫出境亦會影響等候時間 (Citizenship application cannot be approved while you are outside Australia),而且原有的 PR Visa 在等候期間幾乎一定已失效,若 PR 不申請後續簽證(食硬你!)則不能再以 PR 身份入境澳洲。

這政策變相強迫等候入籍的人逗留在澳洲,相當痛苦。

(2) 不斷申請後續簽證 (RRV)

PR Visa 失效後,只要 PR 在過去五年間在澳洲逗留滿兩年,便可申請 Resident Return Visa,即上述的「後續簽證」,簡稱 RRV,最長有效期為五年。以 RRV 入境的身份與 PR Visa 一樣,可以維持 PR 身份,五年後再申請亦要再留澳兩年才能再續 RRV,不斷周而復始,頗為麻煩*。

惟即使不能滿足上述逗留條件,亦可照樣申請,移民局會視乎 PR 有沒有 Substantial ties to Australia (e.g. 有沒有住宅物業、有沒有工作、有沒有子女在讀書等等) 去決定是否批出 RRV、有效期長短及其他條件。

筆者有朋友試過去五年逗留在澳洲僅約一年,在澳洲沒有物業、沒有工作、也沒有子女,亦成功獲批 RRV,但有效期只有一年,而且批出的條件明言必需在 RRV 一年有效期內逗留最少半年才會考慮再批出下一次 RRV,可謂極之苛刻。
(現在這朋友平均每兩星期便從香港飛往澳洲短住,真係隔住個 Mon 都覺得辛苦。)

* 由於 RRV 條件是每五年留澳兩年,即每年只需住少於五個月,無需背負「澳洲稅務居民」的身份,換言之海外收入可以免收澳洲入息稅。因此,不斷申請 RRV 適用於海外有大量收入但不願申請入籍或無法擁有雙重國籍之人士,例如新加坡、馬來西亞公民等。

留言

  1. 解釋詳盡清楚,留名學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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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拙文,見笑了。希望冇寫錯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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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R兄真係極度attention to details,LIKE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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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快兄又笑我 being too attentive to details.

      方向未明,Attentive 又有咩用呢 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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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為了自由, 結果要去坐移民監, 看來 "自由" 也似是一種價值投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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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要知道對自己來說甚麼是「坐監」,甚麼是「放監」,移民才有意義。

      想做窮林鳥還是金絲雀,還是個人選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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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移民監當然大把人想坐, 只是想到為了未來的自由, 而要短暫放棄現有的部份自由, 和價投有點相似而已,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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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果移民後還當香港是家,那就是放棄自由;可是我已視澳洲為家,就很不同了。

      就澳洲的所謂移民監而言(僅是首四年),平均每年可以有90天離境,那算是放棄自由嗎?到國外旅行或探親,我深信每年90天已經遠遠超過大部分人所需要/想要的。

      從另一角度看,在香港返工,每年能連續放假的自由(連同週末在內)也不過一個月左右吧?如果移民後每年「只得」90天離境也算是「監犯」,那麼返工就肯定是「超級重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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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R 兄超強!
    二當家拿到居留權後, 亦開始研究「定居」及「居留」在台灣的意義, 改天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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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二當家兄,等你的分享喔~(台灣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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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多謝分享,長知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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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多謝分享, 我十二年前都係攞住呢個簽證去澳洲, 但係最終去咗紐西蘭落地生根。 喺當時, 你可以去紐西蘭settle用澳洲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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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原來如此!到現在澳洲和紐西蘭之間的出入境還是極度自由,拿兩國的護照幾乎都可以自由在兩國間穿梭,無甚限制。但我還未研究澳洲 PR 目前入境及逗留紐西蘭是否有限制,以及有甚麽 im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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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終於明白乜叫移民監~多謝師兄分享~
    我想最辛苦難捱的應該是等入籍吧,埋門一腳先係最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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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多謝星尼兄支持。

      //我想最辛苦難捱的應該是等入籍吧
      可以咁講,有些人就是最後關頭屋企人有事,被迫出境錯過咗,又要再等。
      不過而家等待時間咁長,基本上首12-15個月都唔會有進展,理論上你出境都唔會影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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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R兄,請問如申請技術移民,需要時間太約幾耐? 唔該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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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技術移民申請最少有幾樣嘢準備,要幾多時間視乎你而家手頭上有乜(其實我舊post 大致上都寫哂)。

      Step 1: Assessment + English Test (可以同時做), 需時1-3個月

      Step 2: Expression of Interest (排隊), 如果你夠分,最多等1個月,唔夠分就答唔到你

      Step 3: Visa Application, clean case 需時6-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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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以上係指澳洲技術移民PR 申請,其他VISA同國家 我唔太清楚。

      同埋時間長短係成日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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