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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政治●樓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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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往今來,不知多少高人都說「宗教」與「政治」是朋友間絕不能碰的話題 ,一旦「撻著」,輕則舌劍唇槍,重則絕交收場。 無他,「宗教」本身就是神聖不可侵犯之事,它幾乎是與生俱來,地位甚至比直系親屬有過之而無不及。君不見球王施丹在十年前世界盃,不就是聲稱因馬達拉斯出言侮辱他的家人而作出舉世震驚的行為嗎?更何況是更至高無上的「宗教」? 歷史上有多少戰爭因宗教而起,也就不用多說吧。 「政治」是生活中不能避免的一部分,不論你對它有多冷感,它總有一天會找上門。兩年前的「雨傘運動」,多少從不理政治的香港人瘋狂表達自己對顏色的狂熱,兩大陣營無不對電視上的畫面感到震憾、憤怒、悲哀。一旦牽涉到意識型態之爭,往往一步都不能讓, 明知如此 還是少說為妙。 與上述兩者比較,「買樓」屬衣食住行級的最低層次行為,又何德何能被相提並論? 沒錯,當住宅物業還是很有投資價值時,的確和「宗教」和「政治」毫無關連。然而當市場力量令樓價年復一年地上升,樓市就變成炙手可熱的政治問題。 樓市淪為惟一能維繫無能政府與無為青年之間的政治工具。 另一邊廂,隨著樓價單向發展,越來越多人會加入盲目追捧的陣營,同時也越來越多人會嗤之以鼻。「買樓」已經發展成一種宗教的行為,明白這個遊戲怎樣玩就會買完又買,不明白的任你說到地老天荒也不為所動。 《聖經》說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愛,這三樣,其中最大的是愛。 以前買樓上車靠的是有信念、有盼望,但如今又怎敵得過有父愛、有母愛? (說笑而已,買樓靠自己啦) 如果宗教是「信則有,不信則無」,那末樓市便是「信則買,不信則買條毛」。 如果政治是「討厭的一天都嫌多,喜歡的一生都嫌少」,那麼樓市便是「 離 地的一間都嫌多, 貼 地的一幢都嫌少」。 「樓市」作為一種宗教,它早已被高度政治化,難以辯明;同時作為一個政治問題,它又被嚴重宗教化,難以拆解。 一言以蔽之,「樓市」已成為香港人第三個不能觸及的話題。 P.S.: 一件投資工具若帶有宗教式狂熱,它的路還能走多遠? 現實卻是,通常投資界的警世預言成真前,它最少還要被恥笑多兩三年。 祥益地產的老闆汪敬敦常說,「買樓有風險,不買樓也有風 險 」,若自問能承受得起這風險,不妨放手一...... 若然「單車變摩托」,不就是神蹟存在最有力的證據嗎?

請你低頭,讓光環掉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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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廣東歌樂壇已死多年(筆者讀書的年代已經相當息微),筆者已經好幾年沒有看樂壇頒獎典禮的直播或錄播。今年因為跟朋友一起過元旦,便「被看到」2016叱咤頒獎禮 (我記起那年的冬天,這是一年一度聽收音機的機會),並發現鄭欣宜「女神」一歌又再被炒熱。 無論從字面來看,還是填詞人黃偉文親述,這首歌表達了對俗世審美觀的強烈控訴。「女神」一詞不知出自何處,但大行其道長達數年後,早已滲入社會各群體、階層並遭到嚴重的濫用,此詞本身已老態龍鍾。縱然如此,社會的審美觀卻沒因此變得包容,反而日益極端,彷彿不是神的人就沒有存在價值。不過, 這點並非本文重點。 筆者認為, 「女神」只是幌子, 實際上它被用在借喻社會上具有暫時性的絕對優勢 ,例如權勢、社會階級、收入水平、行業地位等較抽象的概念(當然也包括外表),被控訴的是社會「拜神主義」的現象。對於這些「XX男神」、「YY女神」、「人生勝利組」來說, 這些所謂優勢的最大共通點是擁有時所獲得的虛榮感 ,會否帶來實質利益則視乎擁有者 有沒有充分利用(例:靚仔靚女做明星有實質利益,富二代做後勤專業人士就有點浪費) ,而最致命的是這些優勢都是暫時有效,一天當你低頭時,光環就會掉下來。 為甚麼忽然有如此感慨呢? 筆者眼見身邊不少人(有些是投資戰友), 明明已臻財務自由之境,隨時可以退出虛榮遊戲,把時間、生命還給自己和家人,卻以各種不成理由的藉口去戀棧昔日的戰場 。最常見的是在行業發展多年,在公司已晉身管理層,無論是收入水平、行業地位甚至僅僅職銜皆是他們生活上的絕對優勢。在朋友面前,維持著CXO, Director或VP的虛銜為他們帶來無上光(虛)榮。 這些人往往已有三五層樓收租,因早年樓價低買入,已供得八八九九,租金是淨袋,即使完全不作資產配置,也足夠一家人享受舒適的生活,並提供足夠防護網去發展第二人生。如果重新配置資產,被動收入甚至足以超越主動收入,能在沒有任何犠牲的情況下贖回自己的時間,享受與家人無價的相處時光。 不同之處是... 你不能再以高層的身份接受低層的討教、逢迎、關心(俗稱刷鞋),大發慈悲提拔這些識做的人,並虛偽地說公司對Talent從不吝嗇。 你不能再在一套高級西裝加冕下,在行業酒會中傲視同儕。 你不能再在朋友的聚會中,有意無意流露出交標準稅率的快感,因為金融資產收入根本就不用納稅。 你不能再訛稱跟

「可圈可點」的真正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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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不下十次聽過別人說:「你說這句話真是可圈可點!」然後一眾聽者露出詭異的笑容,而說上一句話的人則尷尬地笑著。 筆者小時候家教頗嚴,別的小朋友放學後在家看幾小時卡通片才做功課,而我則需做完功課再練完琴,才可以做其他事情,當中不包括任何具娛樂性的選擇(看電視和打機是不可能的)。筆者惟一的娛樂是看書和看報紙,家中的小說、教科書、工具書、冷知識書藉,甚至財經書藉和陳年產經報紙都被我看爛了,其中我最喜歡的是各式各樣的地圖、姐姐的地理書、百科全書、字典的附錄和成語全集等, 我也因此養成了很注重知識的真實性的習慣,以至經常挑戰別人的話而撞了不少板。 我從小便知道 「可圈可點」的解釋並不具模棱兩可或貶低對方的意思,相反它有絕對的褒義 (不信可以Google一下)。然而,過去多年的經歷改變了「可圈可點」對我的真正意義。 N年前作為真正小學雞,有一次有同學說起「可圈可點」具有「見仁見智」的意思,筆者當然當仁不讓地奮力為「它」辯護,捍衞「它」作為褒義詞的事實。結果當然是爭拗不斷,在雙方面紅耳赤之時,中文老師出手解圍,為「可圈可點」挽了丁點面子。 中學時代,類似的情況又出現。我仍然扛起了捍衞「它」的責任,力排眾議。然而今次沒有老師參與,各執一詞之際又沒有可靠典藉,討論最終不歡而散。 後來我在圖書館找來成語字典,結果卻換來一句「戇X,認真你便輸了。」 讀大學時,由於我是「掹車邊」入讀該課程,基本上所有同學的成績都比我好,整體語文水平應比中小學時好得多。某天討論時,又遇到類似情況,我的回應仍是指「可圈可點」不是這個意思,而對方仍舊反對。不過這次我沒有爭拗, 卻開始懷疑自己有沒有弄錯 。最後Google告訴我是正確的,不禁老懷安慰。 做實習時,跟同事吃飯時聊天,竟又出現此情況。資深同事A說畢同一句話,儘管我仍很想為它申冤,但考慮到做人處世不能不圓滑一點,便曲線問:「你的意思是讚美對方嗎?」 同事B便說:「當然不是,『可圈可點』不是讚美的意思。」 我說:「真的嗎?我讀書時好像有這個含義。」 最後資深同事A一句:「你不是挑戰B吧,人家中文Straight A的。」 正所謂「好漢不吃眼前虧」,我自知「小薯仔」一塊 ,便道:「原來如此!」 心裡的話其實是:「得你一個咩。」 過了幾天,同事B主動說起:「原來『可圈可點』真的有讚美的意思。」我苦笑無語。 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