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走大洋路》系列 - 無犯罪紀錄證明書

不知不覺間,《出走大洋路》系列已寫到第二十篇文章了。

上一篇《未雨綢繆》寫於十二月,可能不少讀者已經忘記筆者要移民了。其實當時申請已進入大直路,筆者可以做的事情差不多全部做妥,剩下的只是漫長的等待,所以也沒有甚麼好寫。

這其實跟投資也差不多,大部分時間都是等、等、等。

健康核查完成後不久,筆者已經失去了每天登入 IMMI 戶口查看移民申請狀態的熱情,反正有甚麼改變,系統也會發出自動電郵提示,每天登入一次也不見得會比電郵更快獲得資訊。

終於等了三個多月,就在彼岸進入假期狀態前,筆者收到了澳洲移民局的第一次真人電郵接觸(之前搞付款的事宜是 Queensland 政府的接觸,並非移民局的職員)。

移民局的要求異常簡單,第一是要求筆者和太太申請「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第二是要求證明太太的語言能力達標。

第一點非常簡單,只需手持移民局發出的信件和申請護照,預先從網上或打電話到香港警務處預約時間並填妥表格,並在指定時間到訪警察總部「打指模」和付款便完成,每項申請盛惠港幣$225,驟眼看似乎很便宜,但其實在過去幾年已經多次加價,加幅累積近倍了。

雖然申請「無犯罪紀錄證明書」很簡單,但還是有一個出事的機會。根據筆者與其他移民戰友的接觸,移民局提供信件並不一致,即使是同一個簽證、相同的時間也好,不同的職員也會用不同的 Template 出信給申請者,有時候信件上會出現錯誤的資料、甚至是錯誤的申請人資料(包括護照號碼和名字!)

還記得申請「無犯罪紀錄證明書」當天,完成所有程序後,負責的警員再三問我是否確定寄往信上的地址,當時我感到十分錯愕,因為我一直以來也主觀認為移民局應該對所有申請者發出一個 Centralized 的地址,人人也是寄往該處,然後由移民局分派給每一個職員,云云。又想到警務處天天處理這些申請,應該清楚知道哪一個地址才對......

然而當時筆者找了很久也未能找到另一個地址,便惟有寄往信上惟一的地址,但這個問號已深印在腦海中,有待查解。

後來筆者再往網上論壇和 WhatsApp Group 嘗試找出答案,方才發現原來這是幾乎每一個申請者都會遇到的問題!原來移民局發出的信件除了沒有固定 Template 外,連地址也極不一致。有些信件根本沒有提供地址,申請人不知應寄往何處;又或者提供了錯誤的地址,令「無犯罪紀錄證明書」抵達澳洲後,還要再經人手轉寄往處理該申請的職員。最慘的是,申請者根本不知道自己應記往哪一個地址,也不知道自己的信件的地是否正確。

筆者十分幸運,除了信件上資料正確無誤外,信上的地址也是一眾戰友認為最正確的地址。申請完成後約兩星期,筆者致電警務處,得悉相關的文件已經寄出,便繼續安心等待。

至於第二點則更容易,甚至可說是無謂,皆因太太是英籍公民,早已呈交護照資料,根本不需要任何語言能力證明。但為了證明自己已經 Address the issue,筆者惟有在 IMMI Account 內再一次上載太太的護照資料,便當完成了。

(待續)

留言

  1. 恭喜R兄終點在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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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看來還頗麻煩呢,祝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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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多謝風中兄,相比其他人小弟已算順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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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R兄, 我上星期才剛申請「無犯罪紀錄證明書」。
    台灣那邊的申請可能比較可靠, 警局那邊也沒有多問我地址的問題, 只是提醒我們先把信件拍照, 就算他日有問題也有跡可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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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二當家兄,有可能台灣的移民處理方式比較一致,澳洲很亂(可能因為太多簽證類別,又朝令夕改,也可能因為啲人做嘢冇咁有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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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哇,好複雜,但恭喜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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